吉林市人民医院
招标公告
(资格审查方式:资格后审)
一、招标条件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吉林市人民医院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。
二、招标内容及概况:
2.1项目名称:吉林市人民医院2022年度、2023年度财务审计项目。
2.2项目地点:招标人指定地点。
2.3供货期/服务期限:合同签订30日内提交成果。
2.4质量标准: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。
2.5招标范围及最高限价:
序号 | 项目名称 | 数量 | 最高限价(单价:元) |
1 | 2022年度、2023年度财务审计 | 1 | 100000.00 |
三、投标人资格要求:
3.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。
3.2投标人应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师事务所执业证书。
3.3投标人最少具有5名注册会计师,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。
3.4投标人从业人员具备财务方面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或相关执业资格。
3.5投标人上年度通过相关部门的年检;
3.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。
3.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、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未在“中国裁判文书网”(wenshu.court.gov.cn)上有行贿犯罪行为;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“信用中国”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)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;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www.gsxt.gov.cn)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。
3.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者个人,不得参加投标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。违反前两款规定的,相关投标均无效;
四、投标时间及资格审核:
4.1公告时间: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5日
4.2投标人于公告期间到吉林市人民医院(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36号)审计科报名并登记。
4.3投标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(授权人及被授权人均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)、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、执业证书、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证书、“中国裁判文书网”、“信用中国”、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、无失信证明等查询页面截图。
4.4相关资质和书面材料送达地点为吉林市人民医院审计科(行政楼2楼)。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,我院不予受理。
五、投标文件的递交:
5.1法人授权委托书(授权人及被授权人均需提供身份证正反面)。
5.2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。
5.3执业证书。
5.4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证书。
5.5“中国裁判文书网”、“信用中国”、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、无失信证明等查询页面截图。
5.6报价函(格式自拟)。
5.7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,应按照规定递交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,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,并标注设备投标保证金;账户名称:吉林市人民医院;转账银行:吉林丰满惠民村镇银行;帐号:3980 1010 0100 0495 86。
5.8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,按相关规定进行。
5.9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,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。
六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市人民医院网站及公示栏发布。
七、联系方式
招标人:吉林市人民医院
地址:吉林市昌邑区中兴街36号
联系人:刘先生
联系电话:18104421021